举起,很大可能是双手同时抓向其脖子和大腿。而柳漫漫一旦身体被举向了空中,是很难发力击打在郭平安的身上,并且形成手指背面如此严重的淤青的。>
不是说柳漫漫被郭平安控制之后不可能挥拳击打他,而是在那样的姿势之下很难形成充分的发力,那么她所受到的反作用力也就没有那么大,手指不可能淤青到如此程度。>
这样看来,柳漫漫的故事似乎更可信一些。>
当然,程煜或许还需要再回头找郭平安验证一下他的说法。>
“你有没有使用过你的高跟鞋作为攻击郭平安的武器?”>
柳漫漫一愣,瞪大狭长的双眼说:“高跟鞋?没有啊,除了那一拳,我根本没有机会出手,那一拳我以为打在他的软肋了至少能让他捏住我脖子的手松一松,只要给我一丝喘息之机,老伦敦也自然就能赶出来了,到时候郭平安就很难有机会对我下手。可没想到那一拳打了就跟没打似的,不但没给他造成任何伤害,我的拳头却像是要散架了一般。你为什么会说到高跟鞋?”>
程煜并没有回答柳漫漫的问题,而是在琢磨,这俩个人的故事大相径庭是一定的,但好像所有的可信度都在柳漫漫这一边,郭平安像是撒了个完全没必要的谎言,这反倒让程煜有些狐疑,举棋不定了。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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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高跟鞋……”柳漫漫还在小声嘀咕,她似乎终于意识到高跟鞋要如何作为武器了,她撑着沙发扶手站起身来,走向卧室,旋即手里拎着那双之前被老伦敦放在床脚边的高跟鞋走了出来。>
“你是说我用高跟鞋的鞋跟攻击了郭平安?你自己看看,这双高跟鞋的鞋跟到底有多高……”>
程煜早就看过这双鞋,所以不用细看也知道这鞋的鞋跟至少超过十五公分,因为鞋尖的部分下方根本也是个恨天高的厚度。>
“我看过了,十五公分起步。”>
“我可以确定的告诉你,我这双鞋高达十七公分,说白了就是我穿上之后能让我瞬间长高十七公分。这样的一双鞋,要么,我全脱掉,要么,我就得都穿着。穿着一只又手里拿着一只,除非是坐着的姿势,否则我站稳都困难,想用鞋跟精准的命中郭平安的致命处,那根本就是痴人说梦。”>
程煜点点头,对此倒是表示赞同。>
“你到底想说什么?你当然可以同时脱掉两只鞋,然后用其中一只去攻击郭平安啊。”>
柳漫漫皱着眉头,说:“我清楚的记得,由于被沙发撞了一下,身体失去平衡,脚也略微崴了一下,可能没达到受伤的程度,但却让我的脚跟从鞋子里脱落出来。郭平安捏住我脖子的时候,我挥拳踢腿,用的是崴过的右脚。当我的右脚被郭平安夹住之后,那只鞋也飞了出去,具体掉在了哪儿我是真不知道,倒是难为老伦敦给我捡回来了。而我左脚上的鞋,直到郭平安把我举过头顶,它还好端端的在我脚上。换句话说,如果我用高跟鞋攻击郭平安,那么我用的就该是右脚的鞋,并且我还穿着左脚的鞋,以两只脚相差十七公分的姿势去攻击郭平安。幸亏老伦敦是个机器人,所以我相信老伦敦只需要调用一下当时它双眼看到的画面,就能清楚的看见我左脚当时还穿着鞋。这要是个人类,有没有看清楚还真是不好说了。你大可跟老伦敦求证一下。”>
程煜点了点头,如果是这样,倒是说得过去,但柳漫漫突然就搬出了老伦敦来给她作证,总让人觉得这是有意布的局。>
就比如柳漫漫根本就没指望自己对郭平安的攻击能真的杀了对方,否则还是那句话,她更应该选择只要击中就一定能让郭平安失去抵抗力的电击枪。柳漫漫对郭平安的攻击,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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