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腥臭味和血腥气几乎使我窒息。
“我讨厌你的脸,所以说,再见了。”我扭过头来看着它的眼睛,对它说了一句,我知道它一定能听懂。
它的眼里闪过了一丝疑惑,似乎在思考我的话。
“砰砰——”两声巨大的枪响在它的腹部响起,它被打得倒飞出去,落在了草地上。
刚才打完了枪里的子弹,我觉得自己完了,但是仍旧抱有一丝希望,在自己的口袋里乱摸一气。就在血魔把我从水里提起来的时候,我在口袋里摸到了两粒硬硬的东西,是那两颗达姆弹,在机场的地勤仓库里发现的,我特意拿了两颗,本来准备给巴斯上校送去,让他追查子弹来源用的。
我那两句激怒它的话是特意说的,它的注意力完全放在我的脸上了,就在它折磨我的时候,我给手里的怪兽上了膛。两发达姆弹,能在它的肚子上炸开一个巨大的血洞,这是我最后的反击,如果它不死,我就再也没有办法了。
“隆隆——”沙滩的另一侧,树林后面,突然传来了直升飞机的响声,一架轻型直升飞机冲破夜幕,低空飞行,飞向了宽阔的海面。那是一架法国产的“羚羊”直升机,应该是红叶佣兵团提前准备好的,露丝教授带走了炸弹神童,逃离了这里。
我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,来到了琼斯团长的尸体旁边, 先捡起了他的沙漠之鹰,里面还有几发子弹。又摸了摸他的口袋,一个不锈钢的盒子被我掏了出来,是它,那张光盘,承载了武器实验室的所有资料,我拿到了。
血魔已经断了气,两颗达姆弹几乎打断了它的腰腹,本来就被琼斯的沙漠之鹰在肚皮上开了几个洞,现在里面的内脏几乎全部碎成了肉泥,我翻动了它几下,打消了再补它几枪的念头。
我倒在溪流旁边的一丛灌木那里,从溪流中捧了两捧清水喝,胸口传来一阵阵的刺痛,血魔的那一脚,估计得断两根肋骨,我调整好自己的坐姿,使得胸腔压力小一点,意识陷入了半昏迷状态。
东边的树林里,隐约有晃动的光影出现,还有嘈杂的喧哗声,我努力睁大眼睛,模糊中看到了树林上方透出的手电筒光线。咬着牙关,我竖起沙漠之鹰,扣动了扳机。
“砰——”巨大的动能牵动了我的胸口肌肉,我只感到一阵疼痛,就失去了意识。
最艰苦之战,血之哀歌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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