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,你放心,这点伎俩,我们看得出,不会受他们的影响。你知道对面房间住的是哪位客人吗?”
余建强摇了摇头,:“我不知道。”
孟非:“就是你告的那个人,这次廉政大会作中心发言的海川市市委书记王金印同志。”
什么,中纪委的同志在这边调查他的问题,那边他却在做廉政报告?这样的安排,是省里的故意安排还是一种巧合?
见余建强一脸困惑,老余:“建强同志,你不用担心。不管他们使用什么办法,我们的调查都会事实请求,公平公正地处理你反映的问题。过去,你找中央,找纪委,不好找,找到人家也听不那么仔细。这次我们主动找上门来,就是让你个够,明人不做暗事,我们对你讲的话要录音,你最好拟个提纲,不要漫无边际,那样很浪费时间。”
余建强忙从袋子掏出那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张,:“我已经拟好了提纲呢。”
老余唔了一声,:“孟,你开了录音机,准备录音。建强同志,我再次提醒,实事求是,不隐瞒也不夸大事实,懂了吗?”
余建强答应一声,开始陈述道:“首先,我对海川市市委市政府的严肃处理不满不服,有一下几点理由申诉和辩解。
第一,立案没有任何根据。
在举报信中,我是向省委反映一个信息,这在信的开头第一句就开宗明义了,没有其它企图。但是,市纪委的同志在找我谈话时,要我准备接受严重处分,领导已经定了。当时,我反问他们,要处理我的根据是什么。
他们,信中反映的问题太严重了,从性质上看,完全够幼派言论。我反驳,我在反映信中没涉及中央、没涉及四项基本原则、没涉及国际机密、没涉及政治经济作风问题,怎么能算是幼派呢?
他们解释,这是诬告,省里头定的。
我,我不是诬告。
他们,你写的内容太勄感了,不抓你还去抓谁?
我听明白了,立案根据是我反映了勄感的信息。就这样,我被他们定了罪,被他们开除了党籍,撤掉了一切职务,还降了我的工资。因为,我在北京八处走访咨询,寻找理论方面的根据。为了寻求证据,我了解到,诬告属于法律范畴,解释权在最高人民法院,在没有新的解释之前,得参照1956年公布的法律条。在党内,对反映情况控告不实的,一般分为部分失实、失实、严重失实、诬告。如果够上了诬告这个最为严重的层次,就属于法律范畴。很显然,我是据实反映情况,不属于诬告。他们以诬告立案,实属荒唐。
第二,结果草率之极。
限期严处,这已是不切实际的行为。在整个结案过程中,他们草率得令人难以置信。第一次找我谈话的纪委同志告诉我,处分很严重,得有思想准备。当时我,那不一定,那没调查。他们,省里只让处分,没让调查。
我,谁办案也不能只调查被告,不调查我这个原告吧。他们,你找市委吧。因此,我找了市委。市委领导告诉我,要我好好写个检查,争取从宽处理。处分了就好好工作,过一两年,等人们基本上忘了就会解决的。你一年后来找我,我肯定见你还管这事。
处分定了以后,按政策应该给当事人看。按中纪委的规定,处分党员的件应给先给被处分人看。可事情过去了二十多天,他们才把处分件给我看,要我签个字,算是结案。当时,我拒绝了!
还有,不调查就结了案。我对市委领导苦苦哀求,请他们一定调查,不然会出冤案的。既然把反映情况当做了告状,那就应该问问双方,调查双方的情况。有位领导很坦率地做我的工作,建强啊,要是调查的结果和上边定的性质不一样,那我们该怎么办啊?你得体谅我们的难处,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个处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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