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领导做他的思想工作,还是要往前看,要相信党和政府会惩治**的,主持正义的,希望他能还俗,为社会建设做出贡献。现在这个和尚已经还俗了,从事他所学的专业。你看这个例子怎么样?”
余建强:“你举的这个例子很给我信心,我会照你的继续去申诉的。只是,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去做了。”
印道红:“我已经到了北京,我建议你重新写申诉信,把申诉的重点放在车祸出了人命这件事上。毕竟,人命关天,这是看得到的事情。明天上午八点,你在中南海西门等我,我带你去拜访一位大领导,能不能成,就看你的造化了。”
我要进行最后一次申诉!通完电话,余建强要老板帮他准备好纸笔,开始写他的202封申诉信:
各位领导同志,今年六月,我向江北省省委书记喻国和同志提供了两个信息,江北省省委树立的廉政典型——海川市市委书记王金印是假的,他的儿子酒后开车轧死了人。车祸发生后,王金印曾经表示要重判。可实际上,他利用特权找相关的领导,替他儿子求情,以致判了刑的儿子在服刑期间当上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,戴着国徽领章执行任务,抓人。这种罪犯办案的现象,即使是在旧社会也不多见,更何况我们这样的新社会?
这位典型没有进省委领导班子,回海川市后经常发牢骚。其语言之偏激,令人吃惊。我把这两件事用举报信的形式,向江北省省委书记喻国和同志作了反映——不是向纪委和政法机关反映。结果,我遭遇了灭头之灾。我的反映被转到个人手里还没向我这个原告调查之前,就定了我不能当党员不能当国家干部的框框。
我掌握了一定了证据和录音,据法律权威人士讲,录音内容具有法律效应。但是,这些录音在处理我之前就交到了组织上,并没有做任何参考,也没有任何调查。我所反映的问题,确确实实属实,为什么他们要指鹿为马,让我蒙受不白之冤?
自从我向省委领导反映海川市市委书记王金印是假典型之后,我就被强行带上了分裂省委和诬告王金印的帽子,被开除了党籍,被撤掉了职务。现在,我只能继续伸冤,直到问题被解决了为止。
写完之后,余建强又检查了几遍,直至满意为止。然后,他按老套路,到外面复印店复印好几份,到时候好给交给领导看。
本章已完成!